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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2022福建泉州市惠安县招聘编外合同人员43人公告订阅+

2、关于招聘2020年惠安县人才服务专员的通告

3、2021年泉州市惠安县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组织2022年惠安县编外合同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招聘计划、人数和条件   招聘43名编外合同人员,分别在我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惠安县公开招聘编外合同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岗位对年龄条件有要求的,以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7.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须具有所属服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后方可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⑦记入我县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期内的人员。   (三)其他条件及要求   1.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进行查验。   2.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请在http://gwykl.fujian.gov.cn/policy/specialtylist2022.htm自行查阅)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3.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报考人员相关专业资格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书面结论。   4.报考要求具备一定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验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全日制普通教育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经验)。报考人员工作经历(经验)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按足年足月计算。   报考岗位要求具备一定年限相关工作经验的,报考人员应提供至少两项有效证明材料;报考岗位要求具备一定年限工作经验的,报考人员应提供至少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有效证明材料:①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②当地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保证明;③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专业工作证明。   5.以下两类人员视为符合泉州户籍条件要求:(1)2022年6月17日前常住户口在泉州的报考人员;(2)2022年6月17日前取得《福建省居住证》,且居住证居住地住址在福建省泉州市内的流动人口(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视同具备居住地户籍条件。户籍要求为“惠安县”的,按以上原则类推。   6.2022届毕业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至2022年8月31日。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2022年6月17日9:00至6月23日17:30)。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惠安人才网(http://www.huianrencaiwang.com)的“考试报名”栏目查询岗位,提交个人信息、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及相关证件材料扫描件(照片或扫描均可,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③考试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考生本人签字并加摁手印后以扫描或拍照形式上传);④同意报考证明(需要提供证明的人员须上传);⑤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岗位要求中需要相关证书的人员须上传);⑥工作经历证明(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本公告第一条第三项第四点)。报名系统将于2022年6月23日17:30关闭。   2.资格初审(2022年6月17日9:00至6月27日17:30)。报考人员报名并成功后,由招考单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成功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拨打咨询电话进行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3.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包括移动电话、家庭电话、邮箱、地址等)等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4.准考证下载及打印(请关注惠安人才网通知)。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时打印并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报考人员应于考试前14天登陆“闽政通APP”通过L4级的身份认证(人脸识别)。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按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2)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二)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各岗位的具体考试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说明。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用工单位(服务单位)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各岗位的具体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说明。笔试成绩合格线将统一划定,与笔试原始成绩一并公布。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参加下一环节。   2.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各岗位是否需要面试详见《岗位信息表》有关说明。有关事项如下:   (1)报考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人员为面试人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3.考试时间及地点。以惠安人才网公布的时间地点为准。   4.考试成绩将在惠安人才网公布。   5.综合成绩计算。报考只笔试(或面试)岗位的报考人员,其笔试(或面试)成绩即为其综合成绩;报考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岗位的报考人员,按《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笔试面试成绩折算比例”计算其综合成绩。   (三)资格复核   1.面试或体检前,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原件材料审核,如有影响招聘程序,即刻取消入职资格。   2.进入体检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放弃或资格不符的,按该岗位合格线上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体检资格复核期限内完成。   3.报考要求具备一定年限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验岗位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复核时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   4.资格审核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件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复核请携带以下材料:   (1)个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复印件);   (2)个人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3)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4)考试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5)同意报考证明;   (6)惠安县综治情况审核表(经有关部门盖章)(见附件3);   (7)个人信用报告(行政服务中心查询);   (四)入职体检   1.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在考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职位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报考仅笔试或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岗位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报考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岗位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且笔试成绩相同者,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2.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存在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办理入职   聘用人员须在接到聘用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若有特殊情况经批准的,可延期报到。   三、管理与待遇   (一)管理   根据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惠安县编外合同人员由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管理、聘用、签订合同,由各用工单位(服务单位)负责考核管理。聘用人员在各用工单位(服务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详见《岗位信息表》说明,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不予继续聘用。   (二)待遇   统一办理“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手续。工资待遇参照惠安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标准发放,《岗位信息表》有特别说明的从其说明,自合同签订当月起执行。   四、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为严肃本次公开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报考人员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无正当理由故意浪费考试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我县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   具有以下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2年:(1)通过资格复核并入围体检后弃权的、或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2)进入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弃权的。   被核准聘用为工作人员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报到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记入诚信档案2年。   (二)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报考人员在资格复核、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四)本次公开招聘成绩将保留6个月,后续出现岗位空缺的,由用工单位(服务单位)决定是否在符合该岗位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惠安人才网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下方电话进行咨询:0595-87392792(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六)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各用工单位(服务单位)和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附件1:2022年惠安县公开招聘编外合同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考试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3:惠安县综治情况审核表.doc   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6日   原标题:关于2022年惠安县公开招聘编外合同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uianrencaiwang.com/showinfo-10-1523-0.html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14日—2020年1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惠安县螺城镇东升商住区15C惠安县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3.资格审查: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请按顺序整理装订)。   ①报考者填写《惠安县招聘人才服务专员报名表》(见附件1),一式二份(需粘贴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相片);   ②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成绩单;   ⑤所属服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需提供)。   4.报名注意事项:   ①如因错过报考时间,或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全责。   ②应聘者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③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准予参加考试。   (二)考试办法   考试形式: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100分。   1.笔试。不再组织统一考试,直接采纳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原始成绩。笔试成绩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核测试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分值为100分,成绩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如符合条件人员高于拟招聘人数、低于该比例人数,依实际人数确定。   3.考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4.考试成绩将在惠安人才网公布。   (三)资格复核   1.面试或体检前,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原件材料审核如有影响招聘程序,即刻取消入职资格。   2.进入体检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放弃或资格不符的,在该岗位笔试合格线上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体检资格复核期限内完成。   3.资格审核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件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报考请携带以下材料:①个人信用报告(行政服务中心查询);②惠安县综治情况审核表(经有关部门盖章)(见附件2);③泉州市计划生育审核情况表(经有关部门盖章)(见附件3)。   (四)体检   1.根据招考人数,在考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有两人以上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2.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2021年泉州市惠安县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为保障教育教学工作要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及《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精神,结合我县有关学校师资需求情况,惠安县教育局决定组织2021年惠安县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制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新任教师272名,详见《2021年泉州市惠安县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   7.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3.2021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报考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其中的教师资格证书最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   4.小学语文教师、小学数学教师岗位允许我县在岗的中师班毕业代课教师(具体人员以教育、编办、人社联合审核为准)参加招聘。   其中:在岗的中师班毕业的代课教师参加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岗位招聘的,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年龄放宽至45周岁(即1975年3月以后出生);此类人员的大专学历类别不限,聘用后按合同制工人(以工代教)管理。   5.招考岗位中注明“2021届毕业生”的,是用于专项招聘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   离校未就业的2019年、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2021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同期高校毕业生(含离校未就业的2019年、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2021届毕业生”岗位。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即:服务期满时间在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可报考“2021届毕业生”岗位。   其中:离校未就业的2019年、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报考“2021届毕业生”岗位,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交《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承诺书》(见附件2)   温馨提示:离校后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请选择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工作经历的认定详见《2020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若干问题说明》(网址:http://rsj.quanzhou.gov.cn/zwgk/zxdt/syzk/202008/t20200810_2403104.htm)中的“二、考试政策相关问题”中的“(十二)工作经历、相关专业工作经验如何认定”。   三、报名   本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福建省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方式进行,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根据闽教师〔2021〕1号文件,省教育厅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承担网络报名、笔试命题、考试组织管理及评卷等考务工作,有关考务工作的具体事宜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报考人员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21年3月21日至3月27日17:30,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网络报名网址: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平台(http://jszk.eeafj.cn/index.html)。   (二)报考资格审查。在网上报名期间,由惠安县教育局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进入考察阶段时,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报考人员应及时上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等应准确无误,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4.报考人员报考后应密切关注网上初审结果。报考人员网上初审状态如果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如果报考人员符合报考条件,而网上初审状态为“不通过”的,应在第一时间网上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四、笔试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人员应于3月29日—3月31日上班时间至惠安县教育局(地址:惠安县螺城镇瑞安街教育局304室)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申请加分所需材料等具体事宜将在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an.gov.cn/)另行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予以关注。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闽退役军人厅〔2019〕33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于2021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3.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且于2021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原始成绩,考生综合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县教育局商县人社局研究同意后报泉州市教育局、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不进行面试),考生综合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综合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线为5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资格复核对象、体检对象。   (一)笔试   4月18日全省统一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原始成绩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的比例计算。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原始成绩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于5月19日前公布。   (二)补充招聘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若存在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其中,小学语文教师、小学数学教师和幼儿教育教师岗位空缺的不再分成两个招聘岗位,面向该学科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补充招聘),惠安县教育局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笔试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但未被聘用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应在合格线上),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可报考1个岗位。按照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人选,开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聘用等工作。已被聘用或拟聘用人员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生综合成绩达合格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取笔试原始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若笔试原始成绩也相同,取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较高者进入资格复审。若笔试的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决定资格复审对象。   2.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资格复审确认的结果为准。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原件、证明材料,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如遇不符报考条件,或网络报名所填写信息不实导致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责。   在职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向招聘单位提供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条件者取消体检资格或弃权的,按综合成绩达合格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4.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将在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an.gov.cn/)发布。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经资格复审合格后,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不能参加部分体检项目的,可提供相关佐证申请延期体检,但应与招聘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体检不合格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即取消体检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在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用人单位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计生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an.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县人社局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报考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为期五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先由第一轮招聘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用人学校,再由补充招聘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用人学校。若同一岗位拟聘用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取笔试原始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笔试原始成绩也相同,取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每位拟聘考生仅选一次,任教学校选择确定后一律不得更改。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公告通过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网站和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an.gov.cn/)发布。招聘后续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信息。   (二)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五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所在学校。   (三)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组以及县人社局监督。监督电话:0595-87382129,0595-87387996。   (五)未尽事宜由惠安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87394096,87387040。   附件:1.2021年泉州市惠安县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2.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承诺书   惠安县教育局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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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zgj9.cn/post/13234.html发布于:2026-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