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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2020年化工工程师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

2、2022年上海注册化工工程师考试时间:11月5日、6日

3、这几个考试有最新通知,点击查看

  2020年化工工程师考试时间为10月17、18日。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合作,认真落实考试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考试各项准备工作。   2020年10月17日   08:00-11:00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08:00-12:00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14:00-17:00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14:00-18:00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2020年10月18日   08:00-11:00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08:00-12:00一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08:00-11:00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14:00-17:00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14:00-18:00一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14:00-17:00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基础考试分为上下午两场考试,每场4个小时,上午120题每题1分,下午60题每题2分,两场一共考过132基本就通过,当然保险起见,努力考够140。题目全是单项选择题,只需要给出答案和涂好答题卡即可,但是需要在进行计算。   由于大家都是上班族,所以时间有限。而等到教材及一些复习资料完全出来,离考试时间也不远了,心里就会很急、很紧张,结果反而学不好,而且也会睡不好。造成这个结果的原因就在于时间安排不合理,没有预留出消化的时间,人为造成了紧张。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其实很好办,就是提前学习。而三步循环法中的第一个粗就适用于这个阶段。   因为这时可能教材还没出来,不知道会不会有较大变化或者是教材虽然已经出来,但好的复习资料尚不全,无法提供好的学习指导等等。以上种种情况,都会让这阶段的学习打一个折扣。但是,打折扣不等于完全放弃,否则又会陷入开头说的紧张状态中去。   好的办法是进行粗略式的学习。这个粗主要是体现在将教材大体结构弄清,将各章知识点大体在心中留个印象,不必求精求细。最好是在听网校课的时候,跟着老师的思路把书过一遍。   在这个过程中,基本可以做到一天一章,一个月多一点的时间就可以过两遍。而这个阶段,不要多做题,最多做一套,也就是最多做做各章的在线练习。不要做模拟或冲刺,因为现在是粗的阶段,做太多的题只能加深你的顽固,而不能改进你的知识。  【导语】©无忧考网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中了解到,2022年上海注册化工工程师考试时间定于11月5日、6日举行。广大考生请随时关注“当地人事考试网”,我们也将提供2022年上海注册化工工程师考试报名等相关信息!   2022年上海注册化工工程师考试时间将于11月5日、6日举行。   考试科目:上海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基础考试包括基础上和基础下两部分内容;专业考试包括专业知识和专业案例两个科目,专业知识分为专业知识上和专业知识下两部分内容,专业案例分为专业案例上和专业案例下两部分内容。   报名办法:上海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须以电子方式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为其办理报名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相关操作。报名前,须完成注册、上传照片等操作。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等有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并完成交费。报名具体安排详见省(区、市)有关通知。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一、关于做好202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补考工作的通知   二、关于做好2022年度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补考考务工作的通知   三、关于做好2022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四、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补考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暂停考试地区补考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1号)精神, 202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暂停考试地区的补考于10月15日、16日举行。为稳慎做好我省考试补考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0月15日   上午:9:00-11:3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14:00-16:3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10月16日   上午:9:00-11:3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二、考务工作安排   补考考务工作计划见附件1。确认参加考试报考人员于10月8日-16日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参加补考确认   202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已经报名缴费的报考人员,须于8月25日至9月3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确认是否参加补考,逾期不确认的,视同放弃参加补考。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无法修改、撤回。逾期不确认或者确认不参加考试的,统一办理考试退费和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工作。具体程序见附件2。   附件1   202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补考   考务工作计划   时间   工作安排   8月25日~9月3日   组织补考考试确认(统一时间)   10月8日~10月16日   组织应试人员打印准考证   考   试   时   间   10月15日   上午9:00-11:3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14:00-16:3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10月16日   上午9:00-11:3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附件2   参考确认程序   报考人员操作流程   (一)已报名缴费人员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二)使用报名账号登录系统,选择“035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10月)”,进入个人界面。   (三)在个人界面“导航菜单”中选择“延考/补考确认”。   (四)进入“延考/补考确认”界面,仔细阅读相关内容,选择是否参加补考。   (五)完成确认。   注意:确认后将无法修改、撤回。   关于做好2022年度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补考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补考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49号)精神,2022年度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上半年翻译考试”)补考于11月5日、6日举行,与2022年度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下半年翻译考试”)合并组织,考试形式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为稳慎做好我省上半年翻译考试补考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时间日期类别时间科目语种11月5日口译9︰00-10︰00三级《口译综合能力》英、法、日、阿、葡10:30-11:00三级《口译实务》英、法、日、阿、葡10:30-11:30一级《口译实务》英、法、日、阿、葡13:30-14:30二级《口译综合能力》英、法、日、阿、葡15:00-16:00二级《口译实务》(交替传译)英、法、日、阿、葡11月6日笔译9︰00-11︰00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英、法、日、阿、葡13︰30-16︰30一、二、三级《笔译实务》英、法、日、阿、葡注:英语二、三级口笔译各科目考试并入下半年翻译考试对应科目。   二、参加补考确认   2022年度上半年翻译考试已报名缴费的唐山、廊坊考区笔译、口译考试和秦皇岛、沧州、承德考区口译考试(考点设在唐山)报考人员,须于8月18日至8月24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确认是否参加补考。逾期不确认的,视同放弃参加补考。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无法修改、撤回。逾期不确认或者确认不参加考试的,由考试机构办理退费。具体程序见附件。 附件参加补考确认程序   报考人员操作流程   (一)已报名缴费人员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二)使用报名账号登录系统,选择“2022年度上半年翻译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补考确认)”,进入个人界面。   (三)在个人界面“导航菜单”中选择“延考/补考确认”。   (四)进入“延考/补考确认”界面,仔细阅读相关内容,选择是否参加补考。   (五)完成确认。   注意:确认结果将无法修改、撤回。   关于做好2022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22〕26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22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2022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5日举行。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区流动,报考地点为“沧州”的考生均在沧州市参加考试。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设初级和中级2个级别,初级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初级)”“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初级)” 2个科目;中级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级)”“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2个科目,各科目均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应试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   10月15日   上午9:00—12:00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初、中级)   下午14:00—17:00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初、中级)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深化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10号),原人事部、原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86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传播风险,报考人员应在现工作地、居住地(非户籍地)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在报名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上传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在报名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时,报考人员须上传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意见书,并如实选填是否从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工作。   (二)告知承诺要求   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进行查阅。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省、市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实施全程社会监督,防范和打击不符合条件报考、失信虚假承诺或有组织跨地域涉假骗考行为;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查验;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加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核查。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应按照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的要求,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积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报考人员承诺情况、成绩合格以及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视情形给予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   (三)报名流程   1.时间安排。报考人员登录全 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服 务平台(zg.cpta.com.cn)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最晚于8月29日前完成注册,8月24日9时-31日17时30分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4日17时30分。   2.考生注册。对新注册报考人员,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已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   3.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在线核查通过人员报名。注册后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在线核查通过,且提交报名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通过报考人员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4.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无法在线自动核查人员报名。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报考人员,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后,同时提交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图片,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   5.须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具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撤回承诺申请、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部分科目免试等五种情况之一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图片,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于9月1日,沧州的考生到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报名系统“审核不通过原因”内容,了解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和审核方式)。现场审核后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   报名人员须持材料包括:   (1)打印报名表1份;   (2)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002年以后大专以上学历信息、2008年以后学位信息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免费申请本人电子报告,下载自行打印1份;   (4)有效期内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在报名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报名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时,报名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意见书。   (6)部分科目免试报考人员还须携带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取得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职称证书和聘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6.缴费须知。报考人员须准备支付宝用于网上缴费。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9月4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7.打印准考证。10月8日-15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考前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四、考试大纲   2022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   五、考务管理   (一)考试用具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二)考试实施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初级)”“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初级)”“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级)”“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均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即主观题科目),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严肃考纪   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省、市各级考试组织机构将联合行业行政主管、公安、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严肃考风考纪,坚决打击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其中,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应试人员须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四)疫情防控要求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各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责任,积极应对。应试人员须及时关注省、市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和《准考证》中规定的疫情防控要求并严格遵照执行。   六、收费标准   根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笔试费每人每科68元。   七、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子信箱:zhichengkaoshibm@163.com   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2022年8月19日   附件   2022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报考条件   一、在经国家出版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报纸、期刊、图书、音像、电子、网络等出版单位中,从事出版专业工作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与出版物策划、数字出版相关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二、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忠于党的出版事业;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出版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认真履行出版工作职责使命;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出版工作,具备相应的出版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三、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二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在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四、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二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六)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七)2001年8月7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五、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出版专业基础知识”科目。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申请出版专业资格考试: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违犯出版法规受到严厉惩处。   (三)有刑事犯罪记录。   七、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指导意见》、《暂行规定》和《实施办法》中与报名有关的各项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按规定携带有关证件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   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可持能够证明本人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22〕27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9日、30日举行。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区流动,报考地点为“沧州”的考生均在沧州市参加考试。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客观题)、“安全生产管理”(客观题)、“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客观题)、“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主客观题)4个科目。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专业科目。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分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7个专业类别。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1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2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   二、考试时间   10月29日   上午9:00—11:30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下午14:00—16:30安全生产管理   10月30日   上午9:00—11:30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下午14:00—16:30安全生产专业实务(7个专业)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8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传播风险,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 2022年起,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6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   3.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4.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   5.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1年。   6.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报名条件中“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应急厅函〔2019〕410号)执行。   为保证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平稳过渡,新旧制度衔接按以下要求进行:按原制度文件报考条件报考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目(考全科)且取得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继续报考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目(考全科)时,其2018年度及之后年度取得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均按新制度规定的4年为一个周期进行管理;未选择过报考专业类别的人员,2022年度再次报考时可根据所在单位行业类别,参考《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行业界定表”,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已经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增报专业)。   为做好考试报名相关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出具了《关于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安全工程专业查验方法的有关说明》(附件2),请报考人员参照。   (二)告知承诺要求   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进行查阅。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省、市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实施全程社会监督,防范和打击不符合条件报考、失信虚假承诺或有组织跨地域涉假骗考行为;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查验;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加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核查。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应按照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的要求,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积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报考人员承诺情况、成绩合格以及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视情形给予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   (三)报名流程   1.时间安排。报考人员登录全 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服 务平台(zg.cpta.com.cn)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最晚于8月31日前完成注册,8月26日9时-9月2日17时30分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7日17时30分。   2.考生注册。对新注册报考人员,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已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   3.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在线核查通过人员报名。注册后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在线核查通过,且提交报名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通过报考人员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4.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无法在线自动核查人员报名。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报考人员,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后,同时提交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图片,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   5.须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具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撤回承诺申请、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报考级别为“免一科”或“免二科”部分科目免试等五种情况之一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图片,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于9月5日,沧州的考生到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报名系统“审核不通过原因”内容,了解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和审核方式)。现场审核后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   报名人员须持材料包括:   (1)打印报名表1份;   (2)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002年以后大专以上学历信息、2008年以后学位信息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免费申请本人电子报告,下载自行打印1份;   (4)有效期内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佐证材料;   (6)报考级别为“免二科”报考人员还须携带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报考级别为“免一科”报考人员,还须携带“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佐证材料,并向审核人员说明情况。报考人员自行查验时,以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认证查询结果为准,具体操作可参考附件2。   为提高审核效率,报考人员应提供上述网址与自身报考相关的打印材料。   部分科目免试报考人员如注册在线核查通过并选择告知承诺制,现场人工核查时可不携带上述(3)(4)要求材料。   (7)增报专业报考人员还须携带本人已取得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6.缴费须知。报考人员须准备支付宝用于网上缴费。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9月7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7.打印准考证。10月21日-30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考前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四、考试大纲   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版》为准,具体内容已在应急管理部网站公布(网址:https://www.mem.gov.cn/gk/tzgg/tz/201905/t20190505_257190.shtml)。   五、考务管理   (一)考试用具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二)考试实施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即主观题科目),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严肃考纪   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省、市各级考试组织机构将联合行业行政主管、公安、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坚决打击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其中,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应试人员须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四)疫情防控要求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各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责任,积极应对。应试人员须及时关注省、市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和《准考证》中规定的疫情防控要求并严格遵照执行。   六、收费标准   根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人考中心函〔2019〕41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5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59元;报名费每人10元。   七、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子信箱:zhichengkaoshibm@163.com   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2022年8月19日   附件1   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6年。   (二)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   (三)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四)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   (五)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   (六)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   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   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公共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变更专业类别等事项的依据。   2018年度取得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人员,2019年再次报考时可根据所在单位行业类别,参考《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界定表”,由考生选择报考专业类别。 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界定表   序号   专业类别   执业行业   1   煤矿安全   煤炭行业   2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   3   化工安全   化工、医药等行业(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石油天然气储存)   4   金属冶炼安全   冶金、有色冶炼行业   5   建筑施工安全   建设工程各行业   6   道路运输安全   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   7   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   除上述行业以外的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石油天然气开采、燃气、电力等其他行业   附件2   关于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安全工程   专业查验方法的有关说明   《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根据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发布的《工程教育认证标准》(T/CEEAA 001)适用范围,报名免一科的人员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普通四年制本科安全工程专业毕业。   安全工程专业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查验方法如下:   (一)查验时,以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认证查询结果为准,网址:http://www.ceeaa.org.cn/gcjyzyrzxh/gcjyzyrzjlcx/index.html   (二)报名人员本科毕业时的学校名称和专业名称须与认证查询结果保持完全一致,且毕业时间须在相应的认证有效期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内。   (三)认证查询结果中,有效期截止时间标注“有条件”的,其有效期截止时间可按当前年度有效进行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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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zgj9.cn/post/14225.html发布于:2026-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