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西藏自治区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等事宜的通知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西藏自治区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等事宜的通知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西藏自治区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等事宜的通知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西藏自治区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等事宜的通知、西藏自治区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等事宜的通知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本文导读目录:
2、西藏自治区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等事宜的通知
3、2022西藏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方式及入口【客观题6月16日起 主观题9月24日起】
根据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号),现就我区组织实施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客观题考试 客观题考试于2023年2月25日、26日分两个批次举行,应试人员参加其中一个批次考试。应试人员可于2023年2月20日至2月24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主观题考试 主观题考试于2023年3月26日举行。应试人员可于2023年3月21日至3月25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其他事项 (一)因考试延期举行,放弃参加客观题考试的我区报名人员,已经办理退费申请的,不再编排考场及生成准考证;未提出退费申请的,视为继续参加考试,不再受理退费申请。 (二)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主观题考试报名交费等事项另行通知。 (三)关于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项及要求,按照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4号)执行。 (四)请考生密切关注司法部官网、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官网、“西藏司法”微信公众号及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有关通知公告,及时了解最新考试信息。 咨询电话: 0891-6501518 自治区司法厅 0891-6337825 拉萨市司法局 0892-8824337 日喀则市司法局 0893-7826371 山南市司法局 0894-5822751 林芝市司法局 0895-4824214 昌都市司法局 0896-3820111 那曲市司法局 0897-2901030 阿里地区司法处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2023年1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sft.xizang.gov.cn/xwzx/gsgg/202301/t20230119_338334.html 2023法考至尊班新考季火热招生:班主任全程陪伴小班督学辅导、八科应试实力派讲师录播+直播双重锁分、4轮复习体系主客一体顺利突破合格线! 各位考生: 根据司法部《关于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等事宜的通知》,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西藏自治区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及要求,现就西藏自治区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等事宜通知如下: 2021年10月16日、17日分两个批次举行西藏自治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应试人员参加其中一个批次考试。客观题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0月8日至10月16日。 2021年10月25日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2020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2021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在10月25日至10月29日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 2021年11月21日举行西藏自治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1月16日至11月20日。应试人员参加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公布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关于西藏自治区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项及要求,按照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4号)、《西藏自治区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执行。 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司法部及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官方网站、“法治西藏”“西藏司法”微信公众号、西藏司法官方微博有关通知公告,认真复习备考,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咨询电话: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 0891-6501518 拉萨市司法局 0891-6360605 6337825 日喀则市司法局 0892-8824337 山南市司法局 0893-7821814 林芝市司法局 0894-5822751 昌都市司法局 0895-4824214 那曲市司法局 0896-3820111 阿里地区司法处 0897-2901030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2021年9月29日 【导语】®无忧考网从司法部发布的《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和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发布的《西藏自治区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 》得知,2022西藏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方式及入口已公布,客观题6月16日起报名,主观题9月24日起报名,具体详情如下: 1.客观题考试报名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16日0时至6月30日18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学位证书。本人学位证书须能够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或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 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执行的报名人员,不需要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4.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参照报名系统提供的《电子照片制作指南》,上传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使用照片。 上传照片必须清晰完整,需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衣着端庄,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不得佩戴饰品,不得佩戴粗框眼镜(遮挡面部特征会影响进入考场身份核验),不得着制式服装;不得对照片进行拉伸、美化等PS操作(照片比例与本人真实情况不符、照片美化操作会影响进入考场身份核验)。 司法行政机关对报名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进行审查。报名人员可登录司法部查询审查情况,未通过审查的,应及时更换电子照片并重新上传。电子照片未通过审查的,不能进行网上交费,不能完成报名。 5.户口簿电子照片。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并在报名时,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西藏籍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择申请享受放宽政策、户口迁入内地院校的,报名时须上传原户口簿首页)。 6.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并对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能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书》。 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三)缴纳考试费 根据《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核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藏发改价〔2018〕449号),我区客观题考试费为180元/人。 客观题考试网上交纳考试费截止时间为7月4日18时。 报名人员交纳客观题考试的考试费后,不得更改报名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不退还考试费。 报名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报名系统会给予提示信息,报名人员必须牢记自己登录密码,以便进行报名信息查询、下载打印准考证和考试成绩通知单等。 (四)考区考点考场设置 我区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在7个地市均单独设置考区。即拉萨考区、日喀则考区、山南考区、林芝考区、昌都考区、那曲考区、阿里考区。各考区均设汉文、藏文考点考场。 2.主观题考试报名 (一)报名与交费 根据《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核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藏发改价〔2018〕449号),我区主观题考试费为60元/人。 2021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2022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22年主观题考试。应试人员应当在9月24日至9月28日登录司法部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 2021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确认报名参加2022年主观题考试的(不含参加2022年客观题考试的),可根据本人工作、生活地选择在我区设置的主观题考试的考区参加考试。 2022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在我区集中设置的考区考点参加主观题考试。 (二)考区考点设置 2022年主观题考试考区考点将综合我区参加主观题考试的人数、交通情况、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组织实施能力等因素进行集中设置。 3.报名入口 点击进入>>>2022年西藏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入口【客观题+主观题】西藏自治区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等事宜的通知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西藏自治区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等事宜的通知、西藏自治区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等事宜的通知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作者:谁是谁的谁,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原文地址:http://www.zgj9.cn/post/22886.html发布于:2026-03-30



